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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(2024年第155号)

发布时间:2024-06-03 来源: 贵州省能源局 作者:佚名

  

  

  

 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

  被处罚个人

  符平洪

  案件名称

  贵州百里杜鹃启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仁和乡中心煤矿“3·31”顶板事故暂扣、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

  处罚决定书文号

  黔(能)煤安罚〔2024〕35-2号

  处罚决定时间

  2024年5月31日

  处罚结果

  暂停煤矿安全检查作业资格证30日(特种作业证编号:TM522422********5854)

  处罚事由

  根据毕节百里杜鹃中心煤矿“3·31”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,认定其个人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

  处罚依据

  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四十条第一款

  救济渠道

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

  其他

  

   

  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nyj.guizhou.gov.cn/xwzx/gsgg/202406/t20240603_8471895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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